招標公告
江蘇省地震局建設項目南京基準地震臺室外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工程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現已落實。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一、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二、本招標工程概況:
1、標段名稱:南京基準地震臺室外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江蘇省南京市
3、工程類型:小型工程
4、建設內容:室外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工程
5、工期要求:60日歷天
6、工程合同估算價約:60萬元
7、招標內容:室外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工程
三、投標報名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等級及范圍:城市園林綠化工程三級(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
2、投標申請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報名:
本公告發布之日即為指定地點的報名時間:自2015年11月2日至 2015年11月6日止,上午08:3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投標申請人可持《單位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在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處)處受理報名。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五、資格審查辦法:合格制
5.1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規字(2013)4號文件及有關法規文件的規定執行。
5.2本工程按照蘇建規字(2013)4號文件規定,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
(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的;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本工程的其他條件為:
a.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b.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六、評標辦法:
采用合理低價法:(詳見招標文件)。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投標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參加投標:
(一)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二)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的。
八、本公告發布法定媒體 中國招投標網
九、本公告發布日期從 2015-11 -2 8:30到 2015-11-6 17:00為止
本公告為第 1 次發布公告
招標人:江蘇省地震局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號江蘇省電子大樓302室
代理機構郵編:210003
代理機構傳真:83581350
代理機構聯系人:李茜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25-83581353